最終或需退$1750億!法官裁定企業有權獲關稅退款,流程提上議程
- Chris Li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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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洛杉磯華人資訊網
據NBC新聞3月4日報道 紐約一名聯邦法官周三作出裁決,這對川普政府而言是一次挫敗:根據最高法院上月裁決結果,支付了相關關稅的企業有權獲得退款。

此前,最高法院駁回了川普總統去年根據1977年《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征收的全面性兩位數進口關稅。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官Richard Eaton在裁決書中寫道,所有“入境申報進口商”均“有權受益於”最高法院的這項裁決。Richard法官還表示,他將獨自“審理與IEEPA關稅退款相關的案件”。
這項裁決為關稅退款流程提供了一些明確指引,而最高法院在2月20日的裁決中對此甚至未予提及。貿易律師、King & Spalding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前美國貿易官員Ryan Majerus表示,他預計政府將會上訴或“尋求暫緩執行,以為美國海關爭取更多合規時間”。
根據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預算模型的計算,截至去年12月中旬,聯邦政府已從這項現已廢止的關稅中征收了超過1300億美元,最終可能面臨高達1750億美元的退款責任。
Richard法官此次裁決具體針對的是田納西州納什維爾的一家過濾器及過濾產品製造公司——Atmus Filtration提起的訴訟,該公司主張其有權獲得關稅退款。
周一,另一家聯邦法院駁回了川普政府試圖延緩退款流程的請求。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已將此事發回紐約貿易法院進行審理,由此啟動了退款流程的下一階段。
接下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必須製定出處理退款事宜的方法。貿易律師、Bryan Cave Leighton Paisner律師事務所合伙人Alexis Early指出,海關通常會在出現某種錯誤時辦理關稅退款,其現有系統“並非為處理大規模退款而設計。其中的關鍵難題在於行政流程的細節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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