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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新規:這兩類簽證不再視為“合法入境”,影響數萬綠卡申請人
來源於洛杉磯華人資訊網
西雅圖華人資訊網11月4日綜合報道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於11月3日正式發布最新政策指引,明確指出——臨時保護身份(TPS)和U類非移民身份(U Visa)均不符合《移民與國籍法》(INA)第245(a)條所要求的“經檢查並被接納”條件,因此不能作為申請綠卡的合法入境依據。

這份政策立即生效,意味著今後所有基於TPS或U類身份提出的綠卡申請,都必須重新評估其合法入境資格。USCIS強調,此次更新旨在統一標准、消除地區法院的裁決不一致問題,確保所有調整身份的決定嚴格遵守國會立法原意與最高法院判例。

背景:最高法院早有定論
事實上,這一政策並非憑空而來,而是源自最高法院2021年“ Sanchez v. Mayorkas”案件的判決。該案中,最高法院明確裁定——即便一個人已經在美國境內獲得TPS身份,這一身份本身並不等同於合法入境。

該項政策調整也適用於U類非移民簽證。U類簽證原本授予那些在美國遭受嚴重犯罪侵害並協助執法機關調查或起訴犯罪的人士。雖然U類簽證能提供工作許可、暫緩遣返等重要保護,但並不意味著獲得了“合法入境”身份。
關鍵變化:U類簽證申請綠卡的路徑被重新界定
根據USCIS的新政策,那些未經檢查入境、但後來獲得U類非移民身份的個人,將不再被視為符合245(a)條款的“被接納者”。這意味著,他們無法再通過通常的“身份調整”途徑直接申請綠卡。
USCIS同時指出,這類申請人仍可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45(m)條申請永久居留,只要他們持有有效U類身份至少三年,並持續符合相關條件。U類簽證目前仍是一條可行的合法居留途徑,只是申請程序更為嚴格、等待時間更長。

誰將受到影響?
此次政策更新的影響範圍,集中在那些“無證入境後”獲得U類身份的人群。他們中許多人此前認為,獲得U簽證等同於被“合法接納”,從而有資格通過245(a)申請綠卡。如今,USCIS的新規意味著這一假設被徹底推翻。
相對而言,那些在入境口岸持U類簽證合法入境的申請人並不受此次政策影響,依舊可以通過245(a)調整身份。這一差別,預計將在今後的移民案件中成為關鍵分界線。

法律依據:與最高法院判例保持一致
USCIS在公告中多次引用最高法院近期的重要案例,包括Loper Bright Enterprises v. Raimondo,以強化新政策的法律基礎。該判例被視為重新定義聯邦機構解釋法律權限的重要裡程碑,USCIS借此明確表示:其調整身份政策必須與法院的解釋保持一致,不再依賴模糊或擴張性的行政解釋。

“我們正在確保所有政策嚴格符合國會製定的法律語言與司法判決,”USCIS在公告中寫道,“以此消除長期存在的地區政策差異,保障法律的統一適用。”
移民律師提醒:盡快評估案件
移民律師提醒,U類簽證或TPS持有人應立即咨詢專業律師,重新評估自己的身份調整策略,申請人應:
查閱最新版的USCIS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
確認自己入境方式與身份類別是否受影響;
如符合245(m),盡早准備三年有效居留的證明與無犯罪記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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